1、法律分析: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。
2、如果没有劳动合同,其他材料如下: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“工作证”、“服务证”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、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;考勤记录;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
4、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。
5、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6、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7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