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厦门卖房,房主无法到场,房产证抵押在银行,可以进行公证委托吗【法律依据】以北京市为例。
2、《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:第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30日内,抵押人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(以下统称登记部门)办理抵押登记。
3、办理抵押登记须持下列文件: (一)抵押合同;(二)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;(三)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;(四)以期得权益的房屋作抵押的,须提交生效的预售(购)房屋合同。
4、【拓展资料】《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相关法条: 第二十二条 抵押权可以转让。
5、经抵押权人同意,抵押房地产可以转移或出租。
6、抵押权转让或抵押房地产转移后必须重新签定抵押合同,并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抵押登记。